晚报讯(记者 刘威)“大病医疗救助真是雪中送炭,给我解了困!”几天前,家住金凤区上海西路景湖村的低保户陈有亮做了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后,得到了金凤区政府发放的大病医疗救助金6000元,让这个贫困家庭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近日,金凤区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为该区65名像陈有亮这样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153427元。其中,城镇有48人领到救助金,农村有17人领到救助金。此次受到救助的困难群众中年龄最大的为84岁,最小的15岁,得到的救助金从400多元至6000元不等。
据了解,金凤区的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为:低保户在住院期间产生费用在300元~3000元的,政府支付40%,个人自付60%;费用在3001元~6000元的,政府支付45%,个人自付55%;费用在6000元以上的,政府支付50%,个人自付50%。政府支付的最高金额为6000元。